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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疏导围挡要求
发布时间:2024-04-27        浏览次数:5        返回列表
交通疏导围挡要求

设置轻型钢架铝扣板或彩钢压形板围挡(高度2.2米)时,施工工期在半年以内的,可按每米65元计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可按每米95元计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可按每米135元计算。设置标准密扣式活动钢围栏时,可按每米10元计算。

交通疏导围挡要求

围挡设备设置为施工段纵向每两米设置一个铁马并在两铁马中间加设一个反光锥,施工段横向使用铁马进行封闭围堵,在横向左中右位置各设置一个反光锥,并在道路进出口分别设置限速牌,施工段限速为:20公里。

交通疏导围挡要求

在”原15条“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的基础上,”新15条“明确,施工场地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在重污染天气,还要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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